第15章

明开夜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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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在工位上坐下没多久,柴薇就紧跟而来,手里捏了三四张请柬,请她帮忙挑个样式。

    林阅将请柬摊开翻来覆去比较,一抬眼却见柴薇正瞅着她似笑非笑,也跟着笑了,“……原来你是别有用心。”

    柴薇伸肘将她轻轻一撞,凑拢了轻声问她:“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

    “说人话。”

    柴薇见林阅旁边位上的人还没来,索性将椅子拖过来,挨着她坐下,“我可看见了,你居然从陈麓川车上下来,一大早的,什么情况?”

    林阅笑说,“你别瞎想。”便将事情原委解释一遍。

    柴薇听完,竟比她这个当事人还要高兴,还要再问,瞥见前方赵清雅来了,先住了嘴,“下班了一起吃饭,跟我详细讲一讲。”

    林阅一整天都似浮在云端,自打做了决定之后,浑身都充满了干劲,即便是与陈麓川讨论曲线参数修改时,从赵清雅那里射来的凛冽目光,也丝毫没有影响到她的情绪。

    她仿佛回到了当年下课时争分夺秒叠星星的日子,一种甜蜜,一种充满期待的隐秘兴奋。

    晚上吃饭时,林阅将从小到大的事儿大致同柴薇讲了一遍,只省去了部分于她而言难以启齿的细节。

    柴薇听完惊叹不已,“搁在古代,得给你树个贞节牌坊才行啊。”

    林阅笑说:“你别挤兑我。”

    “真不是挤兑你,我以前以为你至多就大学时候喜欢过陈麓川……老实说,我要早知道这些儿,说不定就不凑这个热闹了。”

    林阅好奇,“为什么?我反而已经决定再试试。”

    柴薇看她一眼,“十多年时间全耗在同一个男人身上,太苦了。”

    林阅笑了笑。

    “不过你既然都说了打算再试试,那试试也无妨。”

    最后,柴薇说,过于理性和过于感性的人其实都不痛苦,真正痛苦的是在理性与感性之间摇摆不定的人。

    既做了决定,徐堃那边肯定得说清楚。距离与上回同陶美芹谈话已有段时间了,这期间林阅跟徐堃一次都没见过,每回徐堃约她,她都以工作忙搪塞过去。几次下来,徐堃那边也就沉寂了。大家都是成年人,没谁能一直拿热脸贴人家冷屁股。

    林阅有些过意不去,这回便主动提出要请徐堃吃饭,她知道徐堃对她的态度应已是有所了解,见面之后寒暄两句便切入主题。

    林阅这人不大习惯对着尚不算太熟的人谈及自己的*,但更不喜欢欠别人人情,两厢权衡之后,还是艰难开口。

    好在徐堃倒是极有风度,听完笑说:“谢谢你告诉我实话,在我们这个年龄,还能有喜欢的人也不容易。别有心理负担,你相过亲,应该知道这事儿常有,买卖不成仁义在是吧?”

    林阅笑了笑,点头。

    “所以你要是不介意,咱俩当个普通朋友也成。”

    林阅心里轻松了,笑说:“当然。”

    末了,徐堃问她:“所以你一直不结婚,就是在等这个人?”

    这问题柴薇上回也提过,林阅想了想,认真回答:“没有,我没等他。”

    只不过是,再也没有遇到第二个这样喜欢的。

    要说小学五年级就产生了所谓“喜欢”的情愫,林阅觉得夸张了。那时候和陈麓川是邻居,林阅住他家住楼上。当时整栋楼里都住着三三零化工厂的职工,邻里关系都很亲近,唯独何珊与冯蓉水火不容。

    林阅后来偷偷找林立明问过,据说何珊和冯蓉产生龃龉的原因是有一年厂里评三八红旗手,原是定了何珊,但不知为何最后变成了冯蓉。何珊一打听,似乎是冯蓉背地里使了些手段。何珊这人年轻时候工作一把罩,哪里服气自己的荣誉被一个人用不光彩的手段占去了,见面便是一通冷嘲热讽,冯蓉自然不甘示弱,一来二去,两人便结下了梁子。

    冯蓉长得漂亮又能歌善舞,那时候厂里一有文娱活动便要冯蓉参加或是主持。何珊常在家里讽她跟个蜜蜂似的,成天嗡嗡嗡嗡招摇过市,又嘱咐林阅说,你可别跟那个陈麓川玩,一个男孩儿生这么唇红齿白,长大了肯定跟他妈一样,是个招蜂引蝶的个性。

    林阅小时候还算乖顺,对何珊言听计从,从小就将陈麓川划作了“阶级敌人”,直到那日巷子里,陈麓川为救她引走了狼狗。

    林阅那时吓得腿软了,听狗吠远去,从树上下来之后就直奔回家。然而心里惶惶不定,写作业时都竖起一只耳朵留神着底下动静。

    不知过了多久,她便听见底下门开了,一阵慌乱的脚步声,夹杂着冯蓉焦急的哭声。

    过了一阵,何珊回家了,做饭时,讲笑话似的对林立明说道,冯蓉儿子被狗咬了,据说咬得狠,那小腿都快给咬断了。

    林阅听得心里一颤,铅笔尖在纸上一杵,折了。

    自那之后,她便对何珊生出几分抵触之情。她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仅仅因为私怨,就能对别人的苦痛无动于衷,甚至加以恶毒的嘲讽。

    后来上学放学,总能见到陈麓川,被他父亲背着,小腿上缠着一圈纱布。那纱布白得晃眼,似要一直刺到她心底里去。

    那之后,林阅开始观察陈麓川。久了发现,他本人和何珊口中所说的顽劣不堪的小混蛋全不是一个样。

    他胆大仗义,能将一帮跟他一般大的淘气孩子领导得服服帖帖。林阅每次放学时,常能见到他跟一帮朋友呼啸而过,飞快占领了家属区内那破烂的篮球场。

    那时已到夏天,能看见他露出的小腿上,碗口大的一个疤。

    林阅渐渐觉得,陈麓川跟别人不一样,他是特别的,因为那个疤,或者因为别的什么。

    高中开学那天,林阅报完名,下楼时忽与三人迎面撞上,中间那人白衣长裤,正侧头与人聊天。

    三年不见,他如同竹节一般抽长,整个人挺拔俊秀,脸上尚带着一点儿少年独有的青竹般的蓬勃和稚气。

    那个瞬间,林阅听见自己心里猛烈地跳了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