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朱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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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八章

    林朝英和王重阳不知去向,朱停邻居的小院也随之空了一整年,只是花满楼家的小姑娘出生后的满月宴上却有人带来了这两人的礼物——两块形状迥异的玉。

    小龙女手心里托着这两块玉,有些迟疑的从自家闺女怀里里拎出另一块玉佩,也不知是赶巧了还是冥冥中自有定数,叶孤城将随身的那块玉佩与小龙女的合在一起放入小姑娘的襁褓里,而婆婆和道长却也不约而同的送了玉——只是这两块玉和小姑娘怀里的两块玉佩,颜色和质地都极为相似。

    花满楼摸了摸妻子的脑袋,“怎么了?”

    “七童,难道婆婆和道长也是我的家人么?”慢慢将林朝英和王重阳的玉并到一起,果真融合的没有一丝空隙——好像原本就是一体的。小龙女拉起他的手放在合起的玉石上面,花满楼也不由得微微一怔——他虽然知道妻子和叶城主有一块自小佩戴的玉,却也不曾特意去触摸它的纹路,只是如今玉在手中,单论价值,放在百年前,只怕不下于十城。

    来喝满月酒的也都是熟识之人,没必要太客气的招待,反而不美——夫妻两人抱着孩子站在一角,看上去像是在说什么悄悄话,不过离得近的人还是大抵能听得到二人在谈论什么的——叶孤城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他们身边,见到这外来的礼物只是稍稍疑惑的多瞧了两眼,却并不吃惊。

    他淡淡道:“传说秦皇生前曾得和氏璧,后来这块玉璧不知所踪,直到许多年后才被叶氏族人发现……只是那个时候和氏璧已经被分成了两半,一半在叶氏,被后人雕成两个玉佩,用作传承,另一半不知所踪——想来这另一半便是你祖师婆婆所得。”

    林朝英和王重阳能死而复生,穿越到明朝,只怕就是因为这两块随身玉的功劳,甚至小龙女之所以能在小时候穿去古墓又在十七岁穿回来,极大部分原因是由于自小佩戴的玉佩所致,不过这件事玄幻离奇,在场的却没有一个人知道。

    叶孤城伸手将各自拼合的玉块扣在一起,手心里只余一个儿童巴掌大的玉璧,晶莹剔透,躺在爹爹怀里的小丫头立刻被镇住了,乌溜溜的眼睛盯着头顶上的东西,牙花子咬着胖乎乎的手指头口水直流。

    叶孤城微微侧目,将玉璧放在小姑娘身边,唇边似乎扬起一抹笑意:“起名了么?”他知道花家小一辈是天字辈的,只是这个字若是男儿还好,放在女儿家身上却有些太过刚硬。

    “花天珠,七童说希望她一生能够元顺美满。”小龙女浅浅一笑,伸手摸了摸叶孤城的头顶,“哥哥,你也是。”

    叶孤城惊愕的微微一顿,面色有些古怪,眼中却渐渐蕴满暖意。

    花满楼轻笑一声,将妻子和孩子揽进怀里——他几乎能想象的出叶城主该是多么纠结的心理……但真的很快乐,不是么。

    ——

    十五年后。

    如果说十五年前江湖上最有名气的大侠,那一定是四条眉毛陆小凤,可若论十五年后最有名气的大侠,那一定还是陆小凤——‘有麻烦的地方就有陆小凤’,这句话已经成为江湖上人尽皆知的名言。

    但现在,这位陆大侠扯着自己的红披风,生猛的运气轻功在树木间不断穿梭,对给自己下套的人恨得咬牙切齿。因为他今天不光陷进了麻烦里,他还把他聪明可爱温柔漂亮的乖徒弟给丢了——就在这片可恶的白蒙蒙的雾林里!是不是宫九又来捣乱了?

    不管陆小凤多么抓狂,消失的徒弟他短时间是一定找不到了——前一刻还是艳阳高照的夏天,下一刻便到了天寒地冻的两极,花天珠穿着精致的单靴踩在雪地里,即便有内力护体,也几乎冻的没知觉了。

    她本就天生体寒,每次遇到这种天气终会乖乖的窝在家中不出门的,可现在她看着四周陌生的参照物,甚至连最基本的方向都认不出了——初出江湖,爹爹可从没讲过这么诡异的情况,果然师父他老人家选的路就是和正常人不一样么,随便走走就能遇上一群蒙面人打劫,随便往林子里歇歇脚障人耳目的白雾就飘来了,随便转了几个方向就转换了季节……

    花天珠微微叹息了一声。

    荒郊野外也没什么人烟,花天珠耳目皆比常人厉害些,大约能听得出不远处有脚步声,她此刻正是朝着那个方向走去。

    “连少堡主,像你这样的人,只怕从没想到自己会落到这般地步吧?——十岁时剑法便已登堂,十一岁便能与‘一刀流’掌门人太信玄机交手论剑,历三百招而不败,只怕十年后更为厉害,只是再厉害的剑,在我们面前,也合该不堪一击!”一个声音大喝道,“你既敢绞了我们太河水寇,现在也莫怪我们射瞎你的眼睛!”

    花天珠放轻了脚步走过去,只见数十个黑衣人怀里抱着虽小巧、却一看便知是劲力极高的弓箭,发话的人是站在最左边的黑衣人,这人不曾蒙面,脸上有两三道疤痕,阴冷的眼神比这寒天雪地还要冷。

    身处中间的人倒是身形儒雅,即便面对这么多人围困,握着马缰的手也不曾颤抖——他一身青衣,从身后看墨色的发丝光滑的倒像是缎子一样。

    连城璧脸上尤带着几分温和的笑意,倘若站在这里当真是二十一岁的连城璧,定要落败而逃,可现在他不是,他是重生回来的连城璧——自从他着手退了沈家的姻婚开始,他的人生才算是真的改变了,甚至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这群人莫不是还以为,他的眼睛是这么容易能取得了的?

    “跟他说这么多废话做什么,直接娶了他的性命,掏了眼睛佐酒,以慰死去兄弟们在天之灵!”另一人扬手一挥,手指竟极快的射出两箭,正取连城璧的双眼——连城璧微微眯起眼,身形不曾动,没人看得清他指尖还捏着极薄的刀片,似乎只要一甩手便可将两道箭矢穿透,只是还未发力,他神色却突然一顿。

    一侧的密林中,一道蓝色的身影猛地挡在他身前,细白的食指和中指不过“钪戕”两声便恰巧夹住两只长箭——竟是个小姑娘,看上去也不过十五岁的年纪,只不过这一身衣裳虽精致却只是夏凉衫,于冬日里传出来实在古怪。

    “何必要射人眼睛。”若有仇怨,大可一剑杀了,冤有头债有主谁是谁非也无人会管,可偏偏要那人家眼睛佐酒,这么残忍的手段直接触到了花天珠的逆鳞,小姑娘冷哼一声,身上的气势简直凌厉的不得了。

    “多管闲事!”黑衣人见来的是个小姑娘,却也不放在心上,虽然对方接箭的手法实为高绝,可一个十五岁的姑娘能有多厉害?——不待多言,数十个人便举起弓箭,瞄准了场中二人。

    花天珠却也不惧,她袖中展出一截白绸,伸手将接下来的数十只箭卷到绸缎里,如果她手中是一把长剑,只怕现在还有手忙脚乱一些,但她既用了娘亲教的武功,却也不必怕这些伤到自己——场中响起数十道哀嚎,花天珠连忙将手中的箭矢扔在地上,却见原本气势十足的黑衣人一个接一个的跪倒在地上,身上隐隐有斑驳的血迹。

    连城璧唇边带着几分笑意,声音却非常淡漠:“我今日废了你们武功,若日后再为恶,定斩不饶。”说罢,他已不再去看这些人,而是侧过脸来看着略显吃惊的小姑娘,眼中若有所思——他上一世从没见过这个姑娘,能有如此身手,一定不是籍籍无名之辈。那些黑衣人没什么眼见,瞧不出这是个高手,但连城璧却有这个眼光。

    即使没有她自己也一样能脱困,可他能不能是一回事,别人帮不帮却又是另一回事——江湖上太过黑暗和血腥,好些年没见过这样本真的姑娘,连城璧自认该领这份情义。

    抬手将自己的披风兜头套在小姑娘身上,花天珠微微一愣,青色的披风上还带着男人的体温,再大冷天里的确令她温暖了许多,她抬头瞧了马上的人一眼,拢了拢开口处,忙笑着道谢。

    “此处是密林,你一个人是断然走不出去的,可要我带你出去?”连城璧伸出一只手,也不管小姑娘的反应,直接将她提到马上——虽然他动作并不显得多么有礼和温柔,但他总还是与小姑娘在马上隔开了一段距离。

    很显然对方一定不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因为他虽文雅,却带着一股高不可攀的清华之气——做陆小凤徒弟这么多年,花天珠在看人方面还是有些准头的,只是不好说话的人如今这么好说话,的确解了花天珠的燃眉之急。

    “嗳?你怎么知道……”花天珠讪讪,笑了笑:“其实我只是迷路了,等出了这里,你给我指条回家的路就好。”

    “恩。”

    “你叫什么名字?”

    身后的人似乎怔了怔,过了好久才能确定一般缓缓道:“连城璧。”——连家堡少主连城璧,这是他的名字。

    现下的时空,却已不是有着陆小凤的江湖,而是属于连城璧的江湖。

    江湖总会风起,但依然有更多人得到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

    结束了。

    之前拿到有妹纸说让小姑娘和西门庄主在一起,

    但我想了想,年龄差距有点大,

    而且西门似乎曾对她娘有好感,

    如果真的让小姑娘和他在一起,就有点奇怪了~

    ……

    写连城璧是因为一个遗憾,

    因为之前想写的第一个同人就是连城璧和绾绾,只是因为没看过原著的《萧十一郎》,所以就改写最喜欢的花满楼了——

    但连城璧这样的人我也是很心水的,尤其是重生之后的连城璧,

    没有了沈碧君这个婚外恋的女人,他整个人都会很完美。

    于是把他配给小珠珠再好不过。

    表打我Σ( ° △ °)︴

    ——

    其实写完花花的同人之后是想写**的,

    但现在**站根!本!看不到了……不就是开了一篇同人么,直接恍如隔世了23333

    我怎么老赶上这激情的时候QAQ

    ——于是开新文只能换言情了,1V1,HE,双洁,爽白金手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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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喜欢窝这个蠢作者的一定要来收一个专栏:

    。

    因为我是起名废,所以这是暂定名↑

    不过文案上有简介,如果被锁的文不影响出定制的话,开新文前目测会出‘桃花和宠妃’的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