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相伴相依

朽木刁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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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包子和窝头全部卖完,已经过了午时,宁修远担心墨凡御肚子饿了,于是便匆匆将东西放上驴车,然后带着对方往不远处的摊子走去,那里是一对老人搭起的凉棚,他们每日都会在那里卖各种面食。

    宁修远自从开始摆摊卖包子窝头以来,几乎时不时就要来这里填饱肚子,因为阳春面便宜而且分量也足,味道也过得去,对现在的他而言,已经很好的食物了。

    不过也幸好宁修远上一世虽然是个厨师,但是在生活饮食方面要求都不高,不然就现在这样的日子,他过的不知道该多憋屈。

    两位老人经常见一瘦弱的青年来自己的摊子吃阳春面,时间长一些,便就记住了,也知道这瘦弱的青年叫宁修远,是个秀才。

    今日也不例外,老人一看到宁修远,便笑眯眯跟他打了招呼,“还是一碗阳春面啊?”说完后又看他身后的墨凡御,说:“这位是你的朋友啊,长得可真好看。”

    宁修远笑嘻嘻的把毛驴拴在一旁的木桩上,又从拿出几根胡萝卜喂给它,然后拉着墨凡御坐下,手指比划了一个二,说道:“今儿要两碗阳春面。至于他,他是我弟弟,今儿出来陪我一起摆摊。”

    老人闻言点点头,也没有再问什么,转身离开,随后对在灶台前忙活的另一位老人喊了一句:“这要两碗阳春面。”

    另一位老人回答:“好咧。”

    宁修远见老人离开,偏头对墨凡御说道:“现在已经过了午时,你一定饿坏了吧,杨伯这儿的阳春面味道不错,我们先吃着垫垫肚子,等待会儿买完东西回去,晚上我给你露一手,保证你吃完还想吃。”

    墨凡御闻言,笑了笑,歪了歪脑袋,这个动作让他做起来实在很养眼,“你总不能做得比酒楼里的厨子还好吃吧。”

    “嗯,不差不差,你到时候尝过就知道了。”宁修远越说眼睛越亮,他已经想到晚上要做什么样的一桌美食犒赏自己最近的辛劳了,要知道他整整吃了半个多月的野菜青菜,好些日子没怎么好好尝过一顿荤腥了——

    要不是每顿早饭还有一个肉包子的话,估计他这会儿真的忘记肉味儿了。

    这生活真的过的很艰辛。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很快,老人便已经将两碗热乎乎的阳春面送上来,虽然清汤寡水的,但是对于正在饿着肚子的两人,这个味道也是极好的。

    用极快的速度解决完面条,宁修远摸着自己有些吃撑的肚子,看着坐在自己面前还在慢悠悠吃着面条的墨凡御,不禁撇嘴,这就是简单的一碗阳春面啊,怎么被对方吃的像是山珍海味似的呢。

    —

    吃完阳春面,宁修远付了钱,便带着墨凡御离开,他手里牵着驴车,走在集市里,左顾右盼的,满眼睛都是新奇。

    虽然他拥有原主的记忆,但是亲眼看到的跟记忆里所有的,终究是不同的,哪怕他已经来到这个世界半个多月,这条路也走了不下几十遍,可是像现在这样十分悠闲的晃来晃去,这还是第一次。

    南城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城镇,距离蜀中不远,快马加鞭不过一天一夜的距离,不过若是跟天子脚下的皇城比可是十分遥远的,光在路上就要耗上半个多月。这里的民风淳朴,在南城知府的治理下,百姓都过的安闲,已经十年鲜少发生大案件,城里虽然不算太繁华但是也不落后,算得上是安居乐业之地。

    宁修远很满意南城这个地方,在他看来,是很适合居住的。

    墨凡御走在宁修远身后两步的距离,也跟着左右看,他负手在后,哪怕身上穿着粗布麻衣,还打着补丁,但是因为他的气质、相貌足够出众,所以也总是引得路上的行人回头看他。

    走了一会儿,宁修远便带着墨凡御走进一间布庄,掌柜是个留着小胡子的中年男子,他正在柜台上打着算盘,看到他们进门,抬头笑眯眯问道:“两位客官是需要成衣,还是布匹?”

    这一行,宁修远的目的是要买两匹布给自己还有墨凡御做几件衣裳,他的记忆里,这具身体的原主已经好几年没有做过新衣服了,能够穿的衣服都打满了补丁,少有几件是完好的,何况现在还在冬日,唯一的两件破棉袄完全不御寒,穿着跟不穿似的,完全没有作用。

    之前是因为没银子,所以宁修远只能将就着,如今他手里存了些银两,是时候给自己和墨凡御换几件新衣裳了,何况他根本不能生病,一旦病了,该损失多少啊。

    而且还有一个墨凡御。

    这墨凡御年纪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与宁修远身高相仿,至多差了一指节的高度,故而他身上的衣服也都是宁修远的,一样破旧,一样满是补丁。再加上他身上伤刚好,宁修远可不想再给折腾出风寒来,不然会很麻烦。

    于是,昨儿夜里宁修远抱着钱罐子数了数,发现短短十几天内存款已经增加到五两多银子的时候,便决定给自己跟墨凡御换几身新衣裳,再顺便买一窝小鸡仔回家养着,这要以后想进补的时候也方便。

    此时听见掌柜的问题,宁修远回答:“我要买两匹布外加制作两件棉袄的棉絮,不知道掌柜的有什么推荐。”

    “有有有。”掌柜带着宁修远跟墨凡御走到一旁,指着上头的颜色艳丽花纹繁杂的布匹,说道:“两位公子请看,这一批布匹便很不错,价格也公道,一匹只要二两银子。这是可是纯正的江南织造,你看看这染色,看着花纹,多好看啊,若是制成衣物,与二位定十分匹配。”

    宁修远有些嫌弃地看了一眼那花花绿绿的花纹和颜色,摇摇头,偏头问站在自己身后的墨凡御:“你觉得好看吗?”

    墨凡御只需要一眼便知道这布匹是次品,颜色太艳花纹凌乱,于是便摇头,道:“颜色太艳了些,你不适合。”他以为宁修远是在他自己买衣服,拉着他询问呢。

    “我也觉得太艳了些,我们俩都不适合这颜色。”宁修远赞同地点头,不顾掌柜的脸色,随即自己看起来。

    看了好一会儿,最终,在角落里,宁修远看到两匹十分朴素的布匹,颜色花纹都合他心意,于是眼前一亮,他指着问掌柜:“那两匹多少钱?”

    掌柜的随着宁修远的手指看过去,随后回答:“这两匹啊,是残次品,本来是打算当做赠品送给客人的,不过既然公子你看上了,那么便算一匹一百文钱吧。”

    宁修远听价格,觉得还算合理,便说道:“成,我就要这两匹了,还有我要的棉絮,你也一同帮我包起来。”

    掌柜脸色虽然不太好,但是听完之后还是手脚麻利的就把宁修要需要的包好,放在一旁,然后道:“棉絮是一百文,再加上两匹布两百文,一共是三百文钱。”

    宁修远小心翼翼从荷包里数出三百文钱来递给掌柜,然后让墨凡煜一起帮忙将布匹和棉絮搬到驴车上,随后两人一起离开。

    走在路上,宁修远跟墨凡御说:“这两匹布足够我们两人一人做一两身衣裳,待会儿回去之后你跟我一起去隔壁苏婶家,让她给你量量尺寸,这样好做衣裳。”

    说完之后,宁修远想了想,然后又道:“这两匹虽然都是素色,不过却也有两种颜色,一青一蓝的,你喜欢什么颜色,便自己选一种去吧。”

    墨凡御闻言,有些诧异,随后便沉默地注视着宁修远,许久说道:“我没有银子。”

    宁修远摆摆手,说道:“我当然知道你没银子。”他可没有忘记,原主从城外将墨凡御捡回来的时候,这人身上除了伤口其他什么都没有剩下——估计都被人拿走了。

    “那为何要给我做衣服?”墨凡御问,眼底深处暗含些许警惕。

    宁修远家里的情况墨凡御是看在眼里的,家徒四壁四个字形容并不为过。他知道对方每日早早就要爬起来做窝头包子拿到集市来卖,而即使这样辛辛苦苦的,也赚不了多少银子,愿意收留他已经不易,而如今,对方又笑眯眯地看着他,让他去挑选自己喜欢的布匹,居然是要给他做衣裳,而他们只是萍水相分罢——

    这些,在他这十五年的生命里,从未出现这样的人,墨凡御完全不明白宁修远想要做什么。

    宁修远看清了墨凡御眼底的神情,无奈笑了笑,随即说道:“你不用那么看着我。你看,我把你捡回来,又把你的伤养好,给你吃给你穿……唔,虽然吃的是野菜,穿的是打满补丁的衣服,但是要是我有什么不好的想法,哪里需要这么麻烦啊。”

    看着墨凡御听完自己的话眼底的警惕慢慢散去剩下茫然,宁修远说道:“你看,我比你虚长几岁,你要是不介意,以后就喊我一声哥,你也知道我没有兄弟姐妹,爹娘也已经不在,你就当做是我一个人孤单了,想找个人陪着就好,当然你以后若是要离开,我也绝对不会阻拦。”

    会对墨凡御这么好,大概是因为宁修远犯了所谓的雏鸟情节吧,毕竟他魂穿到这么一个陌生的世界,总觉得自己见到的第一个人便是可以依赖的——

    哪怕宁修远完全不知道墨凡御的来历,更不知道对方的身家背景,但是他并不在乎,他只需要明白,墨凡御不是个大奸大恶之徒便可以了。